长春女子洗浴会馆洗澡摔骨折索赔
会馆方:已尽到义务
[导读]董先生爱人付女士回忆说,是1月16日下午去这家休闲会馆洗浴的,进去时正好赶上会馆更换了一批新拖鞋。付女士说,当时进入浴区后就感觉到鞋比较滑,但自己并没有在意。付女士快要洗完时“突然飞了出去”,身体下坠时她快速用左手支撑了一下地面,顿感手钻心地疼。出来后付女士发现左手很快肿了起来,已经不能开车了,便打电话给爱人。付女士在家中休养
并不是非要多少赔偿,我们也不差那几百块钱的医药费,但是他们这种处理事情的态度,真的让我们不得不追问到底。
长春市民董先生的爱人一个月前在自由大路上的东方休闲会馆洗浴时,因拖鞋滑左手被摔骨折,现在他们还未得到一个道歉和答复。
伤者:赶上当天更换新拖鞋
董先生爱人付女士回忆说,是1月16日下午去这家休闲会馆洗浴的,进去时正好赶上会馆更换了一批新拖鞋。付女士说,当时进入浴区后就感觉到鞋比较滑,但自己并没有在意。付女士快要洗完时
突然飞了出去
,身体下坠时她快速用左手支撑了一下地面,顿感手钻心地疼。出来后付女士发现左手很快肿了起来,已经不能开车了,便打电话给爱人。
伤者爱人:拿走诊断和片子承诺负责
董先生到了后,便要求会馆带他们去附近的医院检查,当时大堂经理杨先生带着他们到了医院,经过拍片诊断付女士左手手腕骨横向骨折,医生给她打了石膏,当晚花费300多元,由杨先生支付。
当晚态度特别好。
董先生说,杨先生当时称他们一定会承担责任,董先生要求他们写一个承诺,杨先生说:
我就在这儿你还不放心吗?
杨先生拿走了付女士的诊断书和骨折片子,说财务报账时候用,还承诺:
一定把这事儿处理好。春节后,董先生几次联络杨先生,但都被拒绝。眼看爱人就要复查了,董先生再次联络杨先生,他表示15日总经理会在家,让他们去协商。昨日一早,董先生前去协商,结果会馆总经理又外出,杨先生表示,他们已经承担了之前的医药费,以后的事儿就不管了,并说,病历和片子找不到了。
会馆:已尽到义务
本人应负主责
昨日下午,来到东方休闲会馆,大厅经理杨先生表示不能接受采访,将由该中心的法律顾问代为解答,他也承认,病历和片子在单位报账时不知道放哪儿了。
昨日15时许,该会馆的法律顾问郭律师表示,洗浴内有小心滑倒的警示,尽到提示义务;再者,消费者本人有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郭律师说,之所以现在会馆方面不再和董先生谈是因为他提出了1.6万元的赔偿,这个数额太高,是讹诈。他表示,会建议会馆对付女士进行少量赔偿,最多也就千元。
律师:如未尽到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说,关于消费者本人有注意义务这是对的。而会馆方面有管理义务,首先要看付女士摔倒的位置是否有防滑措施,如果会馆防滑措施完备,提醒到位,那么就尽到了其管理义务。反之,如果未尽到管理义务,那么对付女士的受伤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