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下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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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人40岁退伍大叔投海,小孩子无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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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雄死了。

他的尸体被潮水冲到了岩石缝中,夹在那里,始终没有漂走。

王雄之死,引起了舅妈家中一阵骚动。

下人喜妹听说王雄的尸首已经烂得发了臭,恐怖地尖叫了起来,无论舅妈怎么挽留,她都不肯稍停,当场打点行李,便逃回她宜兰家中去了。

只有表妹丽儿,我们瞒住了她,始终没有让她知道,因为怕她害怕。

舅舅生前是做大生意的,过世得早,只生下表妹丽儿一个人。

舅舅留下了一笔很可观的产业,因此舅妈和表妹一向都过着十分富裕的生活。

丽儿是舅妈含在嘴里长大的,六岁大,舅妈还要亲自喂她的奶,惯得丽儿上六年级了,连鞋带都不肯自己系。

可是丽儿的模样儿却长得实在逗人疼怜,我从来没有见过哪家的孩子,生得像她那样雪白滚圆的: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连鼻子嘴巴都圆得那般有趣。

尤其是当她甩动着一头短发,咯咯一笑的时候,她那一份特有的女婴的憨态,最能教人动心,活像一个玉娃娃一般。

然而她那一种娇纵任性的脾气,也是别家孩子少有的,半点不遂她的意,什么值钱的东西,拿到了手里便是一摔,然后往地上一坐,搓着一双浑圆的腿子,哭破了喉咙也不肯稍歇。

无论什么人,连舅妈在内,也拗不过来。

我第一次见到王雄,他正手脚匍匐在草坪上,学着兽行。

丽儿跨在他的背上,她白胖的小手执着一根杜鹃花的枝子,当着马鞭子一般,在空中乱挥。

园子里那成百株杜鹃花,一棵棵都是王雄亲手栽的。为什么要种那么些杜鹃花呢?

舅妈叹了一口气解说道,还不是为了丽儿。就是因为那个小魔星喜欢杜鹃花的缘故。

“表哥,看我骑马嘟嘟——”丽儿跨过王雄的头跳了下来,跑到我跟前来。

王雄赶忙爬了起来,向我笑着咕意地叫了一声:

“表少爷——”

我发现王雄高的出奇,恐怕有一米九以上。一颗偌大的头颅,头皮剃得青亮,黑头黑脸,全身都黑得乌铜一般发出了亮光来。

他朝我咧着嘴,呲着一口的白牙齿,有点羞赧似的,一直搓着他那双巨掌,他的十个指头却秃得有点滑稽。

他穿着一条洗得发了白的军裤,膝盖上沾满了泥草。

每天早上,王雄踏着三轮车送丽儿去上学,下午便去接她回来。

王雄把他踏的那辆三轮车经常擦得亮亮的,而且在车头上插满了一些五颜六色的绒球儿,花纸铰的凤凰儿,小风车轮子,装饰得像凤辇宫车一般。

每次出去接送丽儿,王雄总把自己收拾得头干脸净的,即使是大热天,也穿戴得体体面面。

当丽儿从外头走进大门来时,扬起脸,甩动着她那一头短发,高傲得像个小公主一般,王雄跟在她身后,替她提着书包,挺着腰,满面严肃,像足了丽儿的护驾卫士。

王雄总是想出百般的花样,来讨丽儿的欢心。

王雄独个儿坐在屋檐下,脚旁边地上摆着一大堆红红绿绿的玻璃珠子,他手里拈着根金线,聚精会神地串着那些珠儿。

当他伸出他那双黑秃秃的巨掌,满地去捕捉那些滑溜乱滚的玻璃珠子时,显得十分地笨拙有趣。

那天丽儿回家后,王雄在花园里,便替她戴满了一身玻璃珠子串成的手钏儿和项链子。

丽儿头上戴了两圈,两只膀子上,一边箍了五六个,她把鞋子也踢掉了,打了一双赤足,捞起了裙子,露出她雪白的腿子来,她的足踝上,也套了好几个五彩玻璃脚圈子。

丽儿嘴里咿呀唔呀地唱着笑着,手里擎着两朵艳红的杜鹃花,挥动着她那白胖的小膀子,在那片绿茸茸的草地上,跳起她学校里教的山地舞来。

王雄也围着丽儿,连蹦带跳,不停地拍着他那双大手掌。

他们两个人,一大一小,一黑一白,蹦着跳着,在那片红红的花海里,载歌载舞起来。

在舅妈家出入惯了,我和王雄也渐渐混熟了,偶尔他也和我聊起他的身世来。

他告诉我说,他原是湖南乡下种田的,打日本人抽壮丁给抽了出来。他说他那时才十八岁,有一天挑了两担谷子上城去卖,一出村子,便让人截走了。

“我以为过几天仍旧回去的呢,”他笑了一笑说道,“哪晓得出来一混便是这么些年,总也没能回过家。”

“表少爷,你在金门岛上看得到大陆吗?”有一次王雄若有所思地问我道。我告诉他,从望远镜里可以看得到那边的人在走动。

“隔得那样近吗?”他吃惊地望着我,不肯置信的样子。

“怎么不呢?”我答道,“那边时常还有饿死的尸首漂过来呢。”

“他们是过来找亲人的。”他说道。

“那些人是饿死的。”我说。

“表少爷,你不知道,”王雄摇了摇手止住我道,“我们湖南乡下有赶尸的,人死在外头,要是家里有挂得紧的亲人,那些死人跑回去跑得才快呢。”

“王雄,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有一晚,我和王雄在园子里乘凉,我问他。

“有个老娘,不晓得还在不在,”王雄说道,“还有——”

突然间,他变得有点忸怩起来了,结结巴巴地告诉我,原来他没有出来以前,老早便定下亲了。是他老娘从隔壁村庄买来的一个小妹子。

“那时她才十岁,只有这么高——”王雄说着用手比了一下。

他那个小妹仔好吃懒做,他老娘时常拿扫把打她的屁股,一打她,她就躲到他的身后去。

“小妹仔长得白白胖胖,是个很傻气的丫头。”王雄说,他咧着嘴笑了起来。

丽儿很轻松考上省立二女中,开学的那天,一屋人都忙得团团转,舅妈亲自替丽儿理书包、烫制服。

丽儿穿着她那一身笔挺的童军制服,神气十足地走出大门口时,顷刻间,她好像长大了许多似的,俨然是一副中学生的派头了。

开了学的三个礼拜后,一个星期六的中午,丽儿从学校回来,我们都在客厅里等着她吃午饭。

丽儿进来时,把客厅门一摔开,满面怒容,王雄跟在她身后,手里替她提着书包。

“下礼拜起,我不要王雄送我上学了。”丽儿一坐下来便对舅妈说道。

我们都感到十分意外,舅妈赶忙询问丽儿为了什么缘故。

“人家都在笑我了。”丽儿猛抬起头,一脸通红。

“这有什么可笑的呢?”舅妈走过去,用手绢替丽儿揩拭她额上的汗,柔声地安慰她道,“坐三轮车上学的人也有的是啊。”

丽儿一把推开舅妈的手,突然指向王雄道:

“同学们都在说——他像一头大猩猩!”

丽儿斜睨住王雄,脸上登时显出了鄙夷的神色来。

舅妈打量了王雄一下,撑不住笑了。

王雄捏着丽儿的书包,站在那儿,十分羞惭似的,黝黑的面孔一下子紫胀了起来,他偷偷瞅了丽儿一眼,嘴唇一直抖动着,好像要向她赔一个笑脸,却笑不出来。

自从丽儿改骑脚踏车上学后,她便很少跟王雄在一块儿了。

丽儿在学校很活泼,经常带同学来家里玩。

有一个星期日的下午,丽儿又带了七八个同学——全是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到家中的花园里来踢毽子。

王雄从那丛芭蕉树后闪了出来,朝着丽儿直招手,悄悄地叫道:“丽儿——”

“你来干什么?”丽儿走了过来,有点不耐烦地问道。

“你看,我给你找了什么东西来?”王雄从一个牛皮纸袋里,拿出了一只精致的玻璃水缸来,里面有两条金鱼在游动着。

丽儿以前很喜欢,天天叫王雄喂红虫给鱼吃,后来让隔壁一只猫儿跑来捣饭吃掉了。

丽儿哭得十分伤心,原想着再买一缸,后来竟把这件事情忘掉了。

“谁还要玩那个玩意儿?”丽儿把面一扬,很不屑地说道。

“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两条呢。”王雄急切地说道。

“我踢毽子去了。”丽儿一扭头便想跑开。

“这是两条凤尾的——”王雄一把抓住了丽儿一只膀子,把那缸金鱼擎到丽儿脸上让她看。

“放开我的手。”丽儿叫道。

“你看一看嘛,丽儿——”王雄乞求道,他紧紧地捏住丽儿,不肯放开她。

丽儿挣了两下,没有挣脱,她突然举起另外一只手把那只玻璃水缸猛一拍,那只金鱼缸便哐啷一声拍落到地上,砸得粉碎。

丽儿甩开了王雄的手,头也没回便跑掉了。缸里的水溅得一地,那两条艳红的金鱼便在地上拼命地跳跃起来。

王雄惊叫了一声,蹲下身去,两手握住拳头,对着那两条挣扎的金鱼,不知该怎么去救它们才好。

那两条娇艳的金鱼最后奋身猛跳了几下,便跌落在地上不能动弹了。

王雄佝着头,呆呆地望着那两条垂死的金鱼,半晌,他才用手拈起了那两条金鱼的尾巴,把鱼搁在他的手掌上,捧着,走出了花园。

自从那次以后,王雄变得格外地沉默起来。

直到出事的前一天,喜妹在园子里的水龙头接水洗被单,王雄老早便在龙头上挂着一只水桶,盛水浇花了。

喜妹把王雄那只装得半满的水桶取了下来,将自己的洗衣盆搁到龙头下面去。王雄突然走了过来,也不做声,一脚便把水盆踢翻了,盆里的水溅得喜妹一身。

喜妹登时恼怒得满面绯红,她把长发往后一挽,一闪身便站到了王雄面前,用身子挡住水龙头,对王雄喝道:

“今天谁也别想用水!”

舅妈说,王雄和喜妹的八字一定犯了冲,王雄一来便和她成了死对头,王雄每次一看见她就避得远远的,但是喜妹偏偏却又喜欢去撩拨他,每逢她逗得他红头赤脸的当儿,她就大乐起来。

喜妹扬着脸,叉着腰,胸脯挺得高高的,她满面挂着水珠子,裙角也在淋淋沥沥地滴着水,她把木屐踢掉了,赤了一双脚,很不逊地和王雄对峙着。

王雄闭着嘴,定定地望着她。

喜妹打量了王雄一下,突然间,她放纵地浪笑了起来,笑得全身都颤抖了,一边笑,一边尖叫着:

“大猩猩——大猩猩——”

喜妹的话还没有落音,王雄一把便伸出了他那双巨手抓住了喜妹肥胖的膀子,拼命地前后摇撼起来,一边摇着,他的喉头不住发出呜咽咆哮的声音来,好像一头受了重伤的野兽,在发着悲愤的吼声一般。

喜妹痛得一脸扭曲起来,大概惊呆了,一下子喊不出声音。正当我赶过去阻止王雄的时候,喜妹才尖叫了一声,王雄一松手,喜妹赶忙捞起裙子便跑开了。

王雄仍旧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他重重地喘着息,额头上的汗珠子,大颗大颗地滚下来,一双眼睛红得要喷火了似的。

我突然发觉,原来王雄的样子竟走了形。

他满脸的胡子楂,头发长出了寸把来也没有剃,全头一根根倒竖着,好像个刺猬一般,他的眼塘子整个都坑了下去,乌黑乌黑的,好像多少夜没睡过觉似的。

我没有料到才是几天的工夫,王雄竟变得这般憔悴,这般暴戾起来。

出事那天早上,我们发现喜妹的时候,以为她真的死了。

她躺在园子里,昏迷在一丛杜鹃花的下面,她的衣裙撕得粉碎,上体全露了出来,两只乳房上,斑斑累累,掐得一块一块的淤青,她颈子上一转都是指甲印。

同一天,王雄便失了踪。

当我走到园子里的时候,却赫然看见那百多株杜鹃花,一球堆着一球,一片卷起一片,全部爆放开了。

好像一腔按捺不住的鲜血,猛地喷了出来,洒得一园子斑斑点点都是血红血红的,我从来没看见杜鹃花开得那样放肆,那样愤怒过。

丽儿正和一群女孩子在园子里捉迷藏,她们在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丛中穿来穿去。

女孩子们尖锐清脆的嬉笑声,在春日的晴空里,一阵紧接着一阵地荡漾着。

这是白先勇小说集《台北人》中的一篇,文中王雄显然没受过什么教育,对于自身的行为和情感,也没有了解力和反省力。

他对丽儿如此痴迷,是想要从她身上捕捉自己的“过去”。丽儿的影像,与他少年时,湖南乡下定了亲的“小妹仔”,合而为一。

他今日对丽儿的迷恋,其实正是他对“过去”的迷恋。

然而,时间不能永驻,丽儿必须长大。入中学后的丽儿,就不再符合王雄心中那十岁的“小妹仔”的形象,而丽儿也舍弃了王雄。

这使得王雄的生活失去了意义。

喜妹最后的“大猩猩”更是压倒王雄的最后一根稻草,他对喜妹施暴后,选择投海。

想要回到他的家乡,然而却被夹在岩石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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